李临薇律师亲办案例
合肥某劳务公司与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来源:李临薇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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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代理合肥某劳务公司向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等支付拖欠工程款16万余元。该案在立案时,代理人和法院就该案是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还是劳务合同纠纷意见不同,并就案件是否属于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产生争议,后经本代理人多次与工程地法院交涉,工程所在地法院同意按建筑工程施合同纠纷予以立案。诉讼过程,本代理人多次参与双方调解,对方于开庭前将所欠工程款全部支付,我方随即向法院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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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临薇
  • 执业律所: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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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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